2006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2.6‰,比上年上升0.17个千分点;死亡率为6.3‰,上升0.07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6.3‰,上升0.1个千分点。年末全省户籍人口6593.5万人,比上年增加77.5 万人;常住人口6110万人,减少10万人;城镇化率37.1%,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71.1元,比上年增长1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69.1元,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294.7元,增长14.6%,其中食品支出增长11.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2.4%,比上年降低1.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20.9元,增长10.2%,其中食品支出增长4.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2%,比上年降低2.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0.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7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8平方米,增加1平方米。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95.3万人,比上年增加23.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60.5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134.8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41.2万人,增加54.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16.5万人,参保的退休人员124.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362.6万人,增加2.3万人。全年为42.9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年末全省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院床位5.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4万多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473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400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2.8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