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成年丧失劳动能力的兄弟姐妹在没有其他扶养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作为交通事故中的被扶养人,进而获得赔偿义务人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对此《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相关法条均未作出明确的法定确认。
由此如果受害者的成年丧失劳动能力的兄弟姐妹不能提供有效的实际扶养关系成立的证据,则有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本人近期作为被告代理人办理的一个被扶养人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案件由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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