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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06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09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987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067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624元
丧葬费9812元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认。
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行 业 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6615元 彩矿业 24036元 制造业 18589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6230元 建筑业 15313元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22614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9741元 批发和零售业 16806元 住宿和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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