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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3日凌晨3时14分,固原市消防支队泾源大队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称一辆新疆东运燃气有限公司的新K·07242号的半挂车载20吨液化天燃气在固原市泾源县312国道杨庄段1821KM+700M处发生交通事故,气罐槽车侧翻横至路当中,随时有泄露的危险。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报警,迅速启动《泾源大队易燃易爆危险品泄漏处置预案》,并向支队、县公安局和县人民政府汇报情况,并请求公安、交通、医疗、安监、环卫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处置。随即大队出动1辆消防车,10名指战员前往救援。
4时20分大队到达现场,迅速成立由大队长高晓明、中队长陈晓钟、班长王庚组成的侦查小组,同时由其他人员对现场人员及车辆进行疏散并在前后200M的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划定警戒区。通过侦察无人员被困,天燃气罐槽车侧翻横至路当中,车头被气罐挤压变形,罐内装运的为20吨的液化天燃气,由于罐体与地面强烈的撞击,气罐进气阀管道有多处发生泄漏,大队立即下达作战指令,出一直水枪对事故罐体进行喷水,对渗漏点进行稀释防止发生静电和明火。4时30分由支队值班领导陈国强处长、王燊坤参谋、特勤中队2车10人的增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救援。
增援力量到场后,迅速成立了由陈国强处长为组长,泾源大队大队长高晓明为副组长,其他中队指挥员为成员的抢险救援小组。由特勤中队对泄漏的管道进行堵漏,从东面出两只水枪,泾源中队从西面出一只水枪对周围的空气进行稀释。通过对管道泄漏部分的堵漏,有效的阻止了泄漏的进一步扩大,但由于管道间的缝隙太小,堵漏人员的手无法进入,不能完全的阻止泄漏。陈处长立即决定,参战官兵迅速撤离现场,留下一名人员观察压力表和泄露点,迅速向支队值班首长王国恩、市公安局、市人民政府汇报情况,请求调集两辆大吨位吊车进行处置。
早晨6时至8时,固原市副市长范宏民、市公安局政委杨廷才、市安监局局长苗永福、支队王国恩政委、徐想存参谋长、泾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王小平、泾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建军、市交警支队政委马彦明、副支队长邱荣辉、泾源县公安局副局长鄢峰及等领导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在对事故现场情况作了详细了解后,副市长范宏民对事故的处置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并迅速成立了以范宏民副市长为总指挥、市公安局政委杨廷才、支队王国恩政委、泾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建军为副总指挥和其他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抢险救援指挥部,对施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领导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精心筹划。
11时40分两辆大吨位吊车驶进救援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全面展开,由两辆吊车对侧翻的罐体进行牵引和复位,三只水枪对罐体进行喷洒,防止产生火花,经过近三个小时紧急救援,侧翻的罐体被成功吊起,救援工作接近尾声。为了确保液化天燃气储罐车顺利通过宁夏境内,由泾源大队全体官兵护送至甘肃省平凉市,交给平凉市公安消防部门,圆满完成了此次抢险救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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