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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石家庄市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在2007年度中22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的名单,同时,对这些人做出了终身禁驾的决定。
刘升明,男,48岁,陕西省绥德县人。2007年4月17日17时20分许,刘升明驾冀A24232宇通牌大型卧铺客车沿新华路由西向东行驶到南简良村口,与由南向北骑自行车的马某某相撞,造成马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4月18日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升明弃车逃逸。刘升明犯交通肇事逃逸罪,被桥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李延东、李焕崇、张敬涛、李书行、宿川、李超、王志辉、刘建海、牛华伟、杨旭辉、何建伟、董建国、贾建国、梁壮熊、任鹏杰、耿京柱、范佼佼、师建林、郝建海、仇龙,也因交通肇事逃逸罪,分别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
市交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上人员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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