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天台县参合农民凡2008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在报销医疗费时,除需提供相关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县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通过事实核查,按照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指标划分责任范围,进行报销比例清算。参合农民可以按照新农合报销标准,报销交通事故中自负部分的有效医药费用。据统计,天台每年发生交通事故4000多起。新政策的实行,旨在让更多人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好处,吸引更多人加入到新农合行列中,使农民医疗费用报销多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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