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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南昌讯为了缓解南昌市道路交通拥堵,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于今年8月1日起加强对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悬挂临时通行标志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
南昌市西湖交警大队五中队为配合这次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期组织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在辖区内对过往群众进行大范围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
南昌市西湖交警大队五中队长谭文良告诉记者,8月1日后,南昌市将禁止外地号牌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南昌市市属四县和湾里地区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无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在以下区域通行:高新大道、高新南大道、昌南大道、沿江中大道、沿江北大道、富大有路围合的区域(不含昌南大道);赣江北大道、赣江中大道、南斯友好路、昌九高速公路、双港东大街围合的区域;南昌大桥、八一大桥、赣江大桥、洪都大桥、英雄大桥。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一年南昌市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发生了6000多起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将近40%,死亡大约30人,占事故死亡总数将近20%,伤将近2000人;事故中,一些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汽油机车肇事逃逸却无法查找;而路面时常因此类车辆闯红灯、抢道、乱穿,引起混乱、堵塞。
据有关权威部门检测,一辆汽油机助力车每行驶一公里排放的污染物总量相当于6辆小轿车,其怠速运转时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普通桑塔纳轿车,其污染空气程度惊人。(陈默 邓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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