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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上午,长春市民许桂霞来到本报求助。她说,从丈夫车祸身亡到现在已3年的时间了,法院判肇事者赔偿26万余元,结果肇事者在法院审理期间跑了,赔偿成了一句空话。
2005年7月19日,长春市民许桂霞的丈夫王宝国和单位同事田守章、刘滨渤等到大青沟自然保护区旅游。午饭后,王宝国等人分坐由宾馆人员联系的三辆车到保护区景点游玩。王宝国、田守章、刘滨渤等人坐在郁春文所有的面包车内,当日13时40分,该面包车与王英开的福特轿车在大青沟场区新建管理局大楼南300米处相撞,王宝国、田守章、刘滨渤受伤,伤势很重的王宝国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8月10日,许桂霞、田守章、刘滨渤将王英等告上法庭。当时因王英涉嫌刑事责任,2005年9月10日法院中止了许桂霞、田守章、刘滨渤要求民事赔偿的民事审理。后王英逃脱,法院又中止了这起交通事故的刑事审理。其间,始终不知王英去向。2006年5月26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民事部分,并判决不知去向的王英赔偿许桂霞其丈夫死亡赔偿金等26万余元的70%即18万余元,郁春文赔偿7.8万余元。许桂霞无奈地说,判决下发后,她却找不到肇事者王英和郁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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