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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晚报讯(记者梁静 实习生沈夏君 通讯员郑白)没有进行整车检查,黄锋就驾着不合格的货车上路了。他没想到,细节的疏忽导致了三名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昨日上午,这起交通肇事案在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
黄锋今年32岁,是一名个体司机。坐在法庭上,他没有过多的辩解。正如公诉机关指控,4个月前发生的那起交通事故,作为肇事司机,他结束了三个无辜的生命,导致了三个家庭支离破碎,对此,他很后悔。
黄峰供述,今年5月23日6时05分,他驾驶着一辆桂P30089重型厢式货车沿着国道322线正由吴圩方向往南宁方向行驶。在行驶到江南区国道322线803公里+400米处时,一辆出租车正准备从他左侧超车,当时他因心神不定,往右打了一下方向盘,谁知这一打方向盘竟打出了大事。货车冲到路边,导致韦某等三人被撞倒死亡。
被撞倒的3名路人都来自同一个厂,刚满30岁,都是已为人母,如今,这三个家庭的孩子都失去了母亲。据一名目击者回忆,当时他和韦某三人正走在买菜的路上,没想到却遭遇了飞来横祸。当货车停下来时,离他只有六七十厘米的距离。
事发后,黄峰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并在事后向死者赔偿了3万元费用。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认定,黄峰驾驶的车辆检测整车不合格(制动、前照灯、喇叭声级不合格),并且没有按规定分道行驶,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昨日法庭上,公诉人指出,尽管其肇事时正处于工作期间,但作为肇事司机,他没有在出车期间检查,违反了交通法规,他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单位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照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其致3人死亡,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将择日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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