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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是以上案件中的A,受伤者D是朋友,不管在道义上还是责任上,我知道我都应该负责任的,如果我有钱,我也不会提出以下的问题。但我已经付了几万元了,没钱了,对方父母通情理,也说不用我太大压力,但我还是很担心接下来的费用无法承受(我已经借了些钱了),所以请教在线专业人士,我该如何办好?是否应当让其他人也承担些赔偿呢?我该如何是好??!?!
杨律师还没空回复呢?刚才有位南京的郑律师是这样回复的:
1.交警的事故认定无误。不系安全带导致损害后果加重,应分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2.应该四人平分民事赔偿责任。
3.诉讼结果不会比你现在差。
若要彻底解决此事,建议你直接委托律师。因为此案涉及到好几个法律关系。
我再回复: 我现在的担心有二。因为朋友(伤者)父母现在算是好说话的,也说了如果转院回家后(家很远),也不再索要什么别的费用了,说大家都是朋友,只需要支付他们的一些路费和一些现在所支出的费用就好了,我估计可能再用两万元左右能解决。当然,这些钱也得借的了。所以,这就是担心的第一点,如果两万元我无法筹到……也可以说,我自己觉得压力已经很大了。第二,我担心如果上了法院,朋友关系破裂,朋友父母如果生气了,就会提出一系列的误工费、营养费等等,还有不可估计的精神损失费。我是担心哪怕是几个人分,也比现在要付的多。而且现在另两人没提出要承担责任。所以,第二担心的是,如果诉讼失利,我将要付的更多。
我该怎么办?真要不再付款,让对方父母提起诉讼吗?
律师答复:同车是否应该负连带赔偿责任(问题之一)
案件情况:
1、四人自组出游。A、B、C、D。由A发起,B借车,为共同分担油费过路费,多邀两人。A邀C,C邀D。
2、A驾车,无阻碍翻车。前座A、B系安全带,无事,后座C、D不系安全带,摔出窗外,C没事,D重伤。
3、交警处理事故。认定A为完全责任,D无责任。已下事故认定书。A、D均签字手印。
4、D住院治疗,D家属要求A承担全部治疗费用,非谈及一次性结清的协议。
请问:
1、交警认定对否?不系安全带是否可以作为负次要责任的理由?
2、在赔偿过程中,车中各人是否都有责任?如何划分比例?
3、若自行协商无果,通过法院诉讼,将会有什么不同结果?
暂时就以上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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