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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律师,你好!
请问如下的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电动车撞汽车。。
经权威机构检测电动车不符合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被当作轻便的摩拖车处理,
因轻便的摩拖车是不能载人的,当时发生事故的时候,电动车后面坐了一位50几岁的人。
而且两人都没有戴头盔,这位驾驶人也没有取得轻便的摩拖车的驾驶证,轻便的摩拖车没有牌号和行驶证,而且经检测电动车的刹车严重失灵。
我朋友开的是汽车,当时正在家门口倒车,当看到有电动车过来的时候,已经停了下来,当车子已经停下来的时候,电动车撞过来的,电动车撞向汽车然后摔倒在地,电动车上坐后面50几岁的人严重头部受伤。
请问事故如何认定?汽车一方的责任有多少?
要不要对电动车后面的受伤人员进行赔偿?
谢谢回复!
律师答复:
1、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汽车一方可能会负次要或同等责任。2、汽车一方要根据责任对电动车后面坐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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