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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您好!我是浙江义乌的。我想咨询你一下。我的小车(gmz757)在2007年9月9日在从杭州返义乌高速浦江郑家坞出口附近被车牌是诸几(车主说他人是金华人)的江铃货车追尾,造成我车维修费用:5913元,高速停车、清理费用等:940元;对方在提车前预付:3500元;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我车无责。我车在修好后(9。20左右)我打电话给他,他说现在我忙,过两天再来拿资料和给我钱。现在(10。12),我打车主和司机的手机都已经停机。我想上法院起诉,但不知道上哪个法院?要提供哪些资料?另外要到金华诉讼的话,诉讼费和诉状可不可以邮寄过去?诉讼程序?
律师答复:1、可到事故发生地法院(事故处理交警部门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2、起诉需要对方身份信息资料、事故认定书、车辆维修相关单据;3、起诉必须亲自到法院,法院立案后一般在1个月左右通知开庭,然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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