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我是丽水人,请教几个问题:
1.我哥哥2007年2月26开车撞死一人,对方51周岁(农民),父母双亡,两个女儿都已经满18周岁,其中一个还在上学.事故认定我方负全责.这种情况,法院如果判决精神损失费,一般要承担多少.
2. 如果请律师,对方请律师的费用都要由我方承担吗?
律师答复:如你所述,你哥哥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从法律上将无须再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为了争取你哥哥能判缓刑,可自愿支付对方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万元。对方律师费无需你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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