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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2006年12月8日17时40分许,当事人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当事人丙,在一级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一“T”字路口左转弯时(未打转向灯),与在一级公路自东向西直行的当事人乙驾驶的低速自卸货车碰撞并碾压,造成当事人甲和丙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低速自卸货车有超载。事故现场是一级公路与某公路交叉路口,路口呈“T”字型,一级公路为东西走向,路宽26米,道路北侧是空地,南侧是花木带。某公路呈南北走向,路宽4.2米,道路东西两侧均为空地。一级公路与某公路呈“T”型交叉,,一级公路分向通行,中央设有隔离花坛,东西路口花坛处设有安生岛,路口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漆划有人行横道,东西路口来车方向漆划有导向箭头。请问这样的事故该如何定责?谁该负主要责任?
律师答复:
请你静候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仅仅根据你的表述无法作出判断,因为交通事故认定涉及到很多因素,另外,还涉及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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