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朋友驾驶一辆私家车由北往南在快车道行驶(没有超速),撞伤了一由西往东横穿马路的女子,驾驶员发现此行人时,采取了踩刹车、打转向避让等措施,但因躲避不及而撞伤对方。谢问:驾驶员应承担次要责任还是同等责任?谢谢。
律师答复:具体还要看发生碰撞的地点,即行人已到马路何处?机动车制动是否合格、刹车是否及时等均与事故责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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