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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2月24日,本人从 市长运公司买票上车回杭州(准备25日开始上班),途经萧山临浦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在车内翻滚导致右手受伤,后被120急救车送到附近医院,拍片后初步确诊为右肩锁骨错位,需要动手术用固定物(钢板)矫正,当天医院立即安排住院;其间临浦交警赶往医院对各事故受害人进行了情况了解(对本人进行拍照、录口供、签字画手印等)。因为时间是傍晚,本人父母包车赶往医院(产生包车费,有发票)
考虑到动手术的风险性,需要慎重;家人及亲戚朋友极力推荐到富阳一家骨伤科进行治疗,得到长运公司、医院及交警队的口头允许后,于2月25号包车到了富阳某骨伤科医院(产生包车费,有发票)。由于时间紧迫又因为当时主治医生休息,未办理转院手续,但知会了值班护士。
2月26日进行了手术,手术较成功,并于3月12日出院,医生建休3个月。住院其间我父亲全程陪护,医院不提供床铺,住在宾馆,有发票。
半月后再次到富阳医院复诊。
到目前为止总共的医疗费14000,对方只提供了9500的预付医疗费,其余自己垫付。
交警的事故责任书中明确当时驾驶长运公司车子的驾驶员全责。
补充情况:a、手术用到的钢板是进口的;b、由于身体上有固定异物(钢板及螺丝),本人产生恐惧感及不适应感,打算以后取下,时间为一年半后;c、事后了解到可能此车子为挂靠车辆,但我当时买车票是在长运公司的窗口买的,并保存了此车票。
我有以下几点需要请教:
1、本人的医疗费用对方是否应该全部赔偿,不管是不是属于保险报销范围,比如进口钢板的问题。
2、本人的误工费、营养费、住院其间伙食费、精神损失费、通讯费等是否可以被赔偿,具体金额是多少,计算方法是什么?是否需要特别证明材料
3、我父亲在医院其间的陪护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通讯费等是否可以被赔偿,具体金额是多少,计算方法是什么?是否需要特别证明材料
4、上述情况介绍中提到的包车费、事故当天购买的回杭州的大巴车票、中途去长运公司拿预付款产生的交通费、出院的包车费及复诊的车票是否都能予以报销?
5、以后取固定物产生的医疗费、陪护费、营养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费等是否可以提前给予理陪。
6、是否还有其他方面的注意事项或者可以争取到在赔偿内容,也请赐教。
(顾虑:如果假设成立,以后事故责任人的车子不再挂靠长运公司,我又找不到该人,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或者我现在该找长运公司的人理陪还是找事故车主理陪)
希望斑竹及各网友同志们能够给于我一点帮助,小弟在此先谢过各位了,谢谢!
律师答复:1、医疗费范围不以是否属于保险理赔为前提,但对方可提出合理性鉴定;2、误工费以实际误工损失计算,无法计算按行业标准;3、住院伙食补助每天15元;4、不存在通讯费;5、精神损失抚慰金与受伤程度有关,一般无伤残无赔偿;6、营养费法院酌情考虑,一般不超过医疗费的10%;7、后续取钢板费用要提前理赔的话需申请鉴定方可确定具体金额;8、事故车以后是否挂靠长运公司不影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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