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月8日傍晚18点左右,驾驶一辆农用自卸车由东往西行驶,到一丁字路口,突遇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两轮踏板车,到与我相隔约30米处时突然左转弯,我避让不及,正面相撞,两个重伤。对方无大灯,无转向灯,请问谁该负主要责任?怎么认定?如果交警责任认定不合理我该怎么办?请哪位律师帮帮我啊!谢谢了,急盼回答!
律师答复:如你说述属实,对方主要责任。认定不服可向上级交警部门书面反映或通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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