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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是浙江的网友,我是06年11月11日在乡间公路上驾驶小别克轿车与中巴车发生车祸,具体如下:我由南向北进入公路,右转弯向东开,此时载客中巴车由东向西高速开来,与我车相撞,撞在我车前左侧(我车严重受毁,副驾驶室坐的我老婆伤势较重),中巴车撞我车后转右继续前冲七八米,撞上停在路基下的货车,也使货车受损.中巴车随后在退了5米左右停下,我车被幢后也转向西北角,撞上那辆货车,撞前我已经刹车,这次撞程度较轻.. 事后勘察,车祸点西2-3米就是斑马线,中巴车来车方向有减速标志,中巴车刹车痕(中线边)有10米左右,但刹车痕只有左边(靠南面我车道)一条. 中巴车刹车痕(中线边)有10米左右,但刹车痕只有左边(靠南面我车道)一条,刹车了撞上我车后还撞上路基下的货车,是不是可以说明中巴车的刹车有问题,是问题车能不能上路?前有斑马线,路上有减速标志却高速行驶,,谁应该负主要责任?责任怎么分? 急盼,谢谢!
律师答复:
我认为认定这次交通事故的几个关键问题在于:1、中巴车是否存在超速行使的情形?如前有斑马线,是否减速?2、东西向公路是否有五中间线,中巴车是否存在逆向行使情况?3、你的车辆在右转弯时应让行直行车辆,在转弯过程中,是否存在越过公路中间线的情形?只有上述情况搞清楚以后,才能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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