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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号晚上,在文一西路,
我开车从酒店出来,在道路右边的临时泊位起步,
正要进入西向东的车道时候,和逆向而来的摩托车相撞(事后知道是辆摩的),
摩的速度很快,在我车左侧后方倒地,摩的上有两个乘客,倒地后一个人说脚断了,
所以没多想,立即送往医院,拍片后是大腿骨折,现在还在医院,当晚我垫交了3200元住院费
另外一个人没事情!
在抬伤者到车上时,摩的司机逃逸了,
到了医院后,我就马上打122报警,交警来了,扣了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
现在去了两次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还没下来!
10月3号去交警说让我负责一般责任,10月6号去交警录完另外个没伤的人口供后,说让我负责四分之一药费,
还说除了事故就是有错的,让我再交2000元把行驶证和驾驶证先拿回去!
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自认倒霉,请各位能给我个处理解答吗?谢谢了!
律师答复:关键是问交警,根据笔录情况,认为你哪里违反了交通规章,而不是模糊地说出了事故就有责任。如果你没有责任,完全可以不再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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