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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几天前,我妈妈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时,被从后面行使来的的一辆私家车撞到。事后知道当时司机已经刹车但仍已太晚,打方向的时候车右侧后视镜撞到自行车车把,我妈妈被甩出,造成腰1暴烈性骨折。现在办案警官只是给我们做了下笔录。
我妈妈过马路时曾注意过后方来车,发现有两车并排行使过来,但距离还远就过去了。刚穿过外车道就被车撞到了。
当时肇事车在内道,和外车道一辆车并排行使,故看不见我妈妈从边上过去。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们要承担多少责任?
律师答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时要下车推行,你妈妈有一定过错, 具体责任承担你们一般在10%到3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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